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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“十四五”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发布

发布时间:2026-10-10 16:38浏览次数:来源于:

原标题:黑龙江省“十四五”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发布

东北网10月11日讯 (记者 刘嘉) 记者从黑龙江省住建厅获悉,近日,黑龙江省“十四五”城镇住房发展规划(简称《规划》)发布。《规划》阐明我省“十四五”期间城镇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,明确城镇住房发展的八大任务与实施措施,按照核心城市、区域中心城市、其他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分类,对城镇住房发展的主要思路举措提出指引性建议。

“十三五”城镇住房建设稳步发展

《规划》指出,全省新建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累计8141万平方米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稳步增长,由2015年的31.6平方米提高至2020年的34.8平方米。构建了以城镇棚户区改造为重要支撑,以公租房保障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。全省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62.7万套;全省累计为30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了公租房租赁补贴。完成住房公积金“双贯标”和“综合服务平台”建设。“十三五”期末,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4155.38亿元,累计为97.96万户居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56.99亿元。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1583个项目、8003栋,惠及51.9万户群众,显著提升居住环境品质。

“十四五”做好“五个提升”

力争通过《规划》实施,到“十四五”期末城镇住房发展相关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8.5平方米,城镇棚户区开工8万套,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3万户,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140万户,城镇新建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%,城镇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%。

《规划》强调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;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;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力度。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,发挥公租房保障的主体作用;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;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;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。全面提升城镇住房品质和服务,提高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水平;提升住宅工程建造品质;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;加强城镇既有住房结构安全使用管理;推动城镇住房绿色发展。《规划》要求,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,发挥党建引领作用;依法规范物业服务市场;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;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。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;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;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;强化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;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。加快构建住房领域诚信体系。健全住房领域诚信评价机制;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;提高住房领域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。建设物业服务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;健全完善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;推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。大幅度化解住房逾期未回迁问题。防范化解棚改逾期未回迁安置问题;防范解决商品房逾期未进户问题。(刘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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